內政部修正「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作業手冊」,除涉及租賃、轉租案件申報登錄之相關內容外,自112年7月1日適用。
- 為配合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之「平均地權條例」及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,爰修正旨揭作業手冊,以符實務作業需求。
- 按上開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文已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。至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,因刻正研擬相關配套措施,故旨揭手冊中涉及租賃、轉租案件申報登錄之相關內容,俟行政院核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34條、第38條之2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後,另函通知適用日期。如屆時相關內容配合申報書表格式修正發布須調整修正,將一併通知。